江苏新政:2025版“两高”项目目录发布 石化化工13类装置纳入重点管控
南京,2025年7月22日 — 江苏省发改委联合工信厅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江苏省“两高”项目管理目录(2025年版)》,自8月17日起,原油加工、煤制燃料、氮肥制造等13类石化化工装置将执行更严准入标准,新项目能效需达国际先进水平,设备强制符合1级能效标准。
📊 2025版核心调整对比
管理范围 | 2024版 | 2025版 | 变动方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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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子行业 | 8类 | 13类 | ↑63% |
重点管控产品 | 32项 | 47项 | ↑47% |
删除子行业 | - | 5类(含合成纤维单体制造) | 减负导向 |
✅ 豁免条款:符合国家《鼓励类》且达资源综合利用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,不纳入“两高”管理
🔍 重点管控的13类石化化工装置
1.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. 炼焦 3. 煤制合成气生产 4.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5. 无机碱制造 6. 无机盐制造 7.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8. 氮肥制造 9. 磷肥制造 ...(其他4类详见政策原文)
⚡ 企业合规三大关键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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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效对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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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项目:国际先进水平(如炼油综合能耗≤63kgce/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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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:强制1级能效标准(GB 30251-20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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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定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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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主产品生产装置所属行业小类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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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造红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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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降碳/环保/节水改造项目无需“两高”审批(限不新增产能及排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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💡 产业升级机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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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改窗口:2025年8月前完成设备升级可享绿色通道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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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税支持: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适用增值税优惠目录(2022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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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驱动:南京、连云港化工园试点“先进技术替代清单”
📌 企业行动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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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检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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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查生产装置是否属于13类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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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估设备能效(未达1级需2026年前更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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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路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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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项目:省发改委窗口指导(一事一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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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改项目:属地工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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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规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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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工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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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能耗项目执行阶梯电价(加价0.3元/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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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类型 | 示例 | 部署位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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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词 | 江苏两高项目, 石化能效标准 | 标题/首段/小标题 |
长尾词 | 煤制燃料审批, 氮肥制造新规 | 正文高频出现 |
地域词 | 连云港化工园, 南京技改政策 | 应用案例章节 |
政策号 | 苏发改规〔2025〕1号 | 文末引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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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效力:2025年8月17日-2030年8月16日施行 | 动态修订机制保障政策及时性
创建时间:2025-08-13 09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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